条款和条件
Easyaid Pty Ltd ACN 602 795 513("公司、我们、我们或我们的") T/A Emergcare
条款和条件
1 范围和费用
1.1 参与
(a)公司提供了以下条款和条件(Ts&Cs)的附件:
-
- (i) 在我們位於 emergcare.com.au 的網站(網站)、移動應用程式(應用程式)或任何其他軟體(與網站和應用程式統稱為「軟體」)上,選擇購物籃中的服務和貨品(如適用),並在結帳前按提示在軟體上開立客戶帳戶;或
(ii) 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方式与公司互动,进行定制小组会议或由公司决定(互动),就建议书详情页中列出的服务和货物(如适用)进行报价;除其他事项外,说明将向客户(每一方)提供的服务和货物(如适用)的范围,以及提供这些服务和货物所涉及的费用估算(建议书)。
- (i) 在我們位於 emergcare.com.au 的網站(網站)、移動應用程式(應用程式)或任何其他軟體(與網站和應用程式統稱為「軟體」)上,選擇購物籃中的服務和貨品(如適用),並在結帳前按提示在軟體上開立客戶帳戶;或
(b) 本条款与细则构成建议书的一部分,如同纳入建议书(合称协议)。
(c) 公司不声明其将提供任何服务和货物,除非这些服务和货物包含在协议中。
1.2 验收
(a) 建议书中的要约在下列情况下仍可供接受:
-
- (i) 在我们的软件上,直至当日下午 11 时 59 分;或
- (ii) 互动,为期 7 天、
之后,建议书中的提议即失效。
(b)客户通过以下方式接受本协议(接受):
-
- (i) 接受本协议;
- (ii) 签署本协议;(iii) 访问公司网站的任何部分;(iv) 在技术设备上下载并安装公司软件;(v) 在公司软件上创建客户帐户;(vi) 向公司支付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费用;(vii) 完成服务和货物交付订单(如适用)(订单);(viii) 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通信自愿参与;或 (ix) 接受公司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如适用)。
1.3 规费
(a) 客户须向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和货物费(如适用)为
-
- (i) 服务和货物费用;
(ii) 货物交付费(如适用)(交付费);以及
(iii) 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收取的支付处理费(订单处理费);(统称 "费用)
- (i) 服务和货物费用;
(b)客户必须在服务和货物(如适用)交付给客户之前支付费用(如适用):
-
- (i) 在我们的软件上,在进行结账时,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要求完成支付以完成订单;或
- (ii) 在《建议书》日期后 7 天内通过互动方式;
(c)客户将通过公司软件或互动下的定制链接向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支付费用(如适用),其中任一情况下:
-
- (i) 客户提交信用卡、公司卡、借记卡、预付卡的详细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存储在或不存储在移动钱包应用程序(支付卡)中;或
- (ii) 客户先前向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提供了支付卡的详细资料,并选择保存首选支付卡时,通过公司软件上存储的令牌("令牌")作为客户账户详细资料的一部分。令牌不包含客户的任何个人财务信息,而是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根据客户的指示和同意保留的客户财务信息的参考链接。客户可随时要求从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的记录中删除存储的首选支付卡,从而选择与公司的第三方支付网关提供商取消令牌。公司根据本协议规定的隐私政策保护客户隐私。
(d)除非客户至少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公司将收取服务费,除非客户书面 确认客户因分娩而无法参与提供服务。
(e)公司可将客户应向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如适用)与公司根据本协议应向客户支付的任何金额相抵消。
2 客户帐户
2.1 应用
(a) 公司要求客户在公司软件上创建一个客户账户,以获得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货物(如适用)。
(b)客户必须
-
- (i) 作为自然人,至少年满 18 周岁;以及
- (ii) 遵守本协议第 8 条规定的声明和保证;有资格在公司软件上为其服务和货物申请客户账户(如适用)。
(c) 客户不得允许任何未成年人使用服务和货物(如适用),客户将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d) 除非公司书面允许,每个客户只能拥有一个客户账户。
(e) 在建立和设置客户账户时,客户必须创建密码或其他安全登录方法,以访问软件,提供服务和货物(如适用)。客户还必须就订单应付费用提供有效的支付卡详细信息。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全名、实体名称以及 ABN 和 ACN、出生日期、年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任何相关病史等详细信息(以确保客户有能力参与提供服务)。
在公司尊重客户隐私的前提下,客户应自行负责保护账户详情,包括登录详情和密码,并防止任何第三方访问用户名、密码、电子邮件账户、手机和技术设备。若第三方获取客户的账户信息并在公司软件上订购服务和商品,客户将对使用支付卡信息令牌支付的任何商品订单负责。公司对客户遭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公司因未能保护客户的登录信息和密码而违反了隐私权。
(f) 客户有责任维护并确保客户账户中包含的所有详细信息都是准确、完整和最新的信息。如果客户未能确保这一点,则可能导致暂停或无法向客户提供服务和货物(如适用)。
(g) 客户同意并同意公司发送商业电子信息(包括电子邮件、SMS 或推送通知),作为公司提供和交付其服务和货物(如适用)的正常业务运营的一部分。客户可随时从客户的账户订阅偏好中选择退出接收公司的商业电子信息。客户进一步承认,选择不接收商业电子信息可能会影响客户与公司就提供服务和货物(如适用)进行交易的体验。
2.1 暂停和关闭
(a) 客户可随时通过公司软件或联系公司自愿关闭客户账户。
(b)如果公司认为客户的账户已被第三方使用,公司可暂停客户访问客户账户,或永久关闭客户账户。
(c)如果公司认为客户有以下行为,公司同样会关闭客户的账户:
-
- (i) 违反了条款与细则、建议书和协议;
- (ii) 根据适用法律或公司的标准和政策,不具备或不可能具备以符合其服务和货物交付(如适用)的方式访问和使用公司软件的资格;
- (iii) 在公司的服务和货物(如适用)方面行为不合法;以及
- (iv) 滥用服务和货物(例如,公司认为客户无权申请退款或信用额度、反复提出无理投诉、虐待公司员工或任何其他正当理由)。
(d)如果公司永久关闭客户的账户,公司可通过向客户的支付卡充值的方式退还有效获得的任何剩余账户余额,或者,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无法这样做,则可使用客户提供给公司的银行详细信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
3 提供服务和货物
3.1 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a)公司将在生效日期开始提供服务和货物(如适用),但须经双方同意进行任何变更,并在期限内提供服务和货物(如适用)。
(b)公司根据本协议的隐私政策保护客户的隐私。
(c)公司可自行决定向客户提供和交付服务的最合适方式和时间:
-
- (i) 通过其软件平台;
- (ii) 在公司指定的地址地点(公司地点);或
- (iii) 根据客户通过与公司互动提出的要求,在客户账户中设置的客户指定地址(客户地 点)。客户负责支付在客户所在地交付服务的付款费用。
(d)公司可自行决定以最合适的方式确定如何以及何时供应和交付货物(如适用),供客户在客户所在地单独使用。
(e)公司可遵循客户提供服务和货物的所有合理指示,但客户须支付公司产生的任何合理额外成本或费用。
(f)如果客户未能支付任何费用,公司可自行决定:
-
- (i) 拒绝提供所要求的服务和货物;或
(ii) 推迟或取消服务和货物。
- (i) 拒绝提供所要求的服务和货物;或
(g)客户承认,公司不对根据第 3.1(f)条取消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h)公司不保证能够在特定时间提供服务和货物,除非建议书中明确规定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另行规定。
(i)公司将确保服务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准则;
-
- (i) 围产期卓越中心(COPE);
- (ii) 澳大利亚复苏理事会;
- (iii) 哮喘基金会;
- (iv) 澳大利亚临床免疫学和过敏学会;以及
- (v) 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框架(仅适用于经认证的课程)。
(j) 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影响公司有权以合理的谨慎和技能做出自己的判断,以遵守与向客户交付服务和货物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指示、决议或其他义务。
3.2 客户的义务
(a)客户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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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披露任何可能妨碍公司按照第 3.1(i)款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的身体、精神和医疗状况;
- (ii) 确保拥有所需的技术设备以及软件或应用程序,以参与并获得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货物。公司不声明也不保证其软件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将在客户的上述硬件或技术设备上运行;
- (iii) 确保在客户所在地拥有并必须保持稳定和有效的互联网连接服务或数据网络接入,以便能够交付公司的货物和服务。客户负责并承担访问互联网连接服务或数据网络访问的费率和费用;
- (iv) 与公司进行合理的合作,以便在客户要求公司提供定制的集体培训课程时进入客户所在地;
- (v) 确保客户的员工和代理人与公司合作并协助公司交付服务和货物;
- (vi) 立即通知公司有关公司货物的任何问题、任何检查、意见、任何与公司货物有关或涉及公司货物的任何机构的报告;
- (vii) 在客户要求公司在客户所在地举办定制的集体培训课程时,为公司服务的运行和交付提供运输、设施和电力,并支付相关费用;
- (viii) 不得超载、改动、玷污、误用、滥用货物,不得违反原定用途使用货物, 不得损坏公司货物;
- (ix) 确保公司代表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公司货物不受损害;以及
- (x) 确保不在公司货物中放置污染的、违禁的、可燃的、液体废物、规定的废物、高度易燃或爆炸性废物,或其他可能对公司代表造成伤害或危及其健康和福利的任何材料(统称为 "客户服务")。
(b)如果客户不遵守第 3.2(a)条的规定,则公司合理产生的任何额外成本和费用将由客户支付
(c)对于因违反第 3.2(a)条规定而造成的客户服务提供延误,公司概不负责。
(d)对于因违反第 3.2(a)条规定而终止服务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公司概不负责。
(e)如果客户在验收后、交付服务和货物前取消协议,则客户必须向公司支付为开始和提供服务和货物而合理采购的任何付款和任何公司人员或承包商的费用(如有),除非客户开始工作(在此情况下,客户参与交付服务的时间可能会重新安排)。
(f)客户对公司货物在客户占有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坏和损失负责(合理的 "磨损 "除外)。
4 付款
4.1 发票
公司将按照建议书中的规定向客户开具发票,客户必须在服务和货物交付和完成之前支付费用。
4.2付款义务
(a)客户必须在发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公司的每张发票。如果发票未列出付款日期,客户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7 天内向公司全额付款。
(b)客户必须全额支付每张发票,不得抵消、扣减或提出反诉,客户承认本条 款可作为任何抵消、扣减或反诉诉讼的依据。
4.3 未付款
如果客户未按照本第 4 条的规定向公司付款,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动:
(a) 按发票规定的金额收取滞纳金;
(b) 从违约日期起,按违约利率对未清账户收取利息,直至账户及任何利息和费用全部付清;
(c) 要求客户预付尚未履行的任何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和货物的费用;
(d) 停止履行任何进一步的服务和货物供应,和/或对客户控制、拥有和保管的与建议书有关的服务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到公司满意地全额付款为止;以及(e) 停止履行任何进一步的服务和货物供应,和/或对客户控制、拥有和保管的与建议书有关的服务和货物行使留置权,直到公司满意地全额付款为止。
(e) 根据第 10 条终止本协议。
如果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签发的发票付款支票被拒付,公司可以
(f)拒绝提供任何进一步的服务和货物,直至收到全额付款,包括公司因支票不兑现而产生的任何银行费用;以及
(g)将不兑现支票视为拒付,并选择终止或确认协议条款,在任一情况下,公司将有权要求客户赔偿。
4.4 其他费用
(a)如果未清账款被转给律师事务所和/或收账机构追讨,客户将对此负责。
(b) (i) 任何追讨费用;以及
- (ii) 公司应付的任何佣金。
如果未结账款被移交给法律从业人员,客户必须支付法律从业人员以律师/委托人身份提出的所有合理费用。
5 责任限制与赔偿
5.1 不可抗力事件
(a)对于因延迟或未能提供服务和货物或遵守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只要延迟或未能提供服务和货物或遵守本协议是由超出一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且就其性质而言无法预见,或即使可以预见也是不可避免的,则每一方免除另一方的任何责任,条件是受影响的一方已尽一切合理努力及时纠正此类事件或情况。
(b)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公司延迟或不履行义务的时间超过连续 90 天,公司可以退还未提供服务的任何已付款项。
5.2 法定保证
(a)本协议的条款不排除或限制任何法律(包括《2010 年竞争和消费者法案》(澳大利亚联邦))的适用,如果这样做会违反这些法律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无效。
(b)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协议条款排除所有默示条件和保证,但任何默示条件或保证除外,排除默示条件或保证将违反任何法律或导致本条件无效。
5.3 责任限制
(a)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不违反第 5.3(c)和(d)条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在提供服务和货物方面的责任,无论是否因合同、侵权、疏忽、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原因引起,均仅限于:(b)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在提供服务和货物方面的责任,无论是否因合同、侵权、疏忽、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原因引起,均仅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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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重新提供服务和货物;
- (ii) 支付再次提供服务和货物的费用,金额不得超过费用;或 (iii) 退还客户就有缺陷的服务和货物向公司支付的任何金额(不包括订单处理费)。
(b)客户免除公司对因延迟或未能提供服务和货物或遵守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索赔的任何责任,只要此类延迟或未能提供服务和货物或遵守本协议是由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且因其性质无法预见,或即使可以预见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条件是受影响方已尽一切合理努力及时纠正此类事件或情况。
(c)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不对客户因合同、侵权、疏忽、违反法定义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d)对于客户或其代理人、雇员或分包商造成或促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赔偿
(a)对于所有索赔和损失或损害,客户应赔偿公司,使公司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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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在客户造成或促成的范围内;以及
(ii) 在客户所在地使用公司货物造成的。
- (i) 在客户造成或促成的范围内;以及
6 知识产权
6.1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a)各方将保留其现有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b)客户同意公司可通过许可从第三方合作伙伴计划获得知识产权。
(c)客户同意,公司将拥有所有已开发知识产权,已开发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都将以公司为受益人,如果未发生这种情况,则客户将这些权利、所有权和利益(通过当前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
6.2 知识产权许可
(a)客户同意并承认,在全额支付费用的前提下,公司授予客户非排他性的免版税许可,允许客户将其服务中包含的已开发 IP 权利用于其开发的预期目的,仅供客户培训使用并获得排他性利益,除非经双方同意,否则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b)客户不得使用公司从其第三方合作伙伴计划获得的任何知识产权,不得违反许可的允许用途。
(c)如果客户打算将已开发知识产权用于预期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则必须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
6.3 知识产权保证
(a)各方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侵犯或允许任何其他人侵犯另一方的现有知识产权。
(b)客户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侵犯或允许任何其他人侵犯公司的已开发知识产权。
(c)客户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侵犯或允许任何其他人侵犯公司从其第三方合作伙伴计划获得的任何许可或知识产权。客户赔偿公司因违反或侵犯公司第三方合作伙伴计划的许可或知识产权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索赔、损失或损害。
7 隐私和机密信息
(a)客户承认并同意公司可从客户处收集机密信息。
(b)客户同意向公司提供所有必要记录,包括公司为履行服务和货物而合理要求的机密信息。
(c)公司在提供服务和货物的过程中收到的机密信息不得向客户以外的人员披露,除非隐私政策中披露或法律要求或允许或客户明确书面同意。
(d)各方必须确保在与任何其他人共享任何数据时,遵守所有相关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法规。
8 声明和保证
8.1 各方
每一方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
(a)本协议的签署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公司或其他行动的适当授权;
(b)它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或促使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c)本协议构成对其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义务;
(d)本协议不与该缔约方的章程或其他组成文件的规定,或任何协议或任何令状、 命令或禁令、判决、法律、规则或条例的任何重要条款或规定相抵触,也不 导致违反或不履行这些条款或规定。
(e)该公司有偿债能力,没有就该公司或其任何资产指定任何控制人、管理人或法定管理人,也没有与一个或多个债权人达成任何自愿安排;以及(f)该公司有偿债能力,没有就该公司或其任何资产指定任何控制人、管理人或法定管理人,也没有与一个或多个债权人达成任何自愿安排。
(f)如果是信托的受托人:
-
- (i) 它是该信托基金的唯一受托人,且未采取任何行动将其撤换或取代;
- (ii) 根据信托契约,它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 (iii) 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根据信托基金的组成文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 (iv) 本协议的签署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交易都是或将是作为适当和妥善管理信 托的一部分进行的,并且是或将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
- (v) 並無就信託或任何部分資產或信託業務委任控權人、清盤人或 法定管理人;及
- (vi) 据其所知,不存在任何针对其、可能对本协定标的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或 威胁诉讼、索赔、程序或调查
8.2 客户
客户向公司保证,客户所在地是交付公司服务和货物的安全、合适的设施。
9 GST
(a)除非出现相反的意图,建议书中规定的任何金额均不包括消费税。
(b)就本条款而言,《消费税法》中定义的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
(c)如果消费税适用于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供应,则供应方(仅就本 条款而言,供应方)可在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或对价外,向 供应的接收方(仅就本条款而言,接收方)追讨额外的消费税金额,该金额 的计算方法为接收方就相关供应应支付的金额或对价乘以现行消费税税率。
(d)根据本条款可从受援方收回的任何额外消费税金额,在计算时不得扣除或抵销任何金额,受援方应在支付本协议项下相关供应的金额或对价的同时,以同样的方式支付。
(e)供应方必须向接受方开具税务发票,并必须做其他任何合理要求的事情,使接受方能够或协助接受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消费税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供应申请或核实任何进项税抵免、抵消、退税或退款。
(f)如发生与本协议项下供货有关的调整事件,供应商必须在该调整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接受方发出调整通知。
10 终止
10.1 因违约而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提前 7 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未能遵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
(b)在 7 天违约通知期满后,未能纠正该违约行为并使通知方满意。
10.2 立即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在通知客户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a)客户
-
- (i) 不再能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包括未能向公司支付任何应付费用;
- (ii) 如果是法人团体,任何官员或雇员:
-
-
-
- A. 被指控或被认定犯有任何刑事罪行;
- B. 其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使公司或其任何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声誉受损;或
- C. 在财务交易中犯有欺诈行为或被指控犯有任何不当行为;以及
-
-
-
- (iii) 违反本协议的重要条款(或持续违反任何条款)且无法补救;或
(b)由于公司关联方的终生残疾或死亡,公司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10.3 终止的后果
本协议终止时:
(a)客户必须在终止协议后 7 天内向公司支付终止协议前任何期间客户应向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开支或报销款(无论是否开具发票);
(b)每一方保留其针对另一方的权利,包括针对终止前产生的或导致终止的事 件所产生的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的权利;
(c)本协议规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d)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其他人表示其仍与另一方有关联;以及
(e)客户:
-
- (i) 在商定的合理时间内向公司提供取回公司货物的权利;并且 (ii) 在合同终止后 7 天内修复或赔偿公司货物的任何损坏;
11 全球
11.1 任务
未经客户同意,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客户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转移给第三方。
11.2 修正案
本协议只有在获得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修订。
11.3 对应方
本协议可以任意份数的对开本签署,所有对开本合在一起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件。每一方可亲自、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方式与另一方交换已签署的副本。
11.4 可分割性
如果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失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剩余条款的存在、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将不受影响、损害或减损,违规条款将被视为从协议中分离。
11.5 弃权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中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均不构成对该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损害,也不构成对该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对该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次或部分行使,均不妨碍对该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进一步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1.6 连带责任
如果客户不止一人,则无论发票的收件人是谁,也无论哪个人获得了服务和货物的利益,每个人都将承担连带责任。
11.7 不依赖
各方承认,在签订本协议时,除书面规定外,并不依赖任何陈述、保证或其他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协议不包含任何成文法或普通法隐含的条件、保证或其他条款。
11.8 文件的优先顺序
(a) 在不违反第 11.8(b)条规定的情况下,如果本协议与任何其他文件有任何不一致之 处,应以本协议为准。
(b) 如果本条款与细则与建议书不一致,以本条款与细则为准。
11.9 义务的存续
双方根据第 5、6 和 7 条接受的义务在协议终止或到期或服务和货物提供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
11.10 电子交易
各方同意根据《2000 年电子交易(维多利亚州)法案》(维多利亚州)的规定,通过电子通信方式签署本协议。
11.11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和补救措施的累积,而不是排他性的。
11.12 管辖法律
(a) 本协议受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b) 双方不可撤销地服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12 定义和解释
12.1 定义
在本条款与细则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资本化工程具有下文或附表中规定的含义:
(a) 索赔是指所有要求、索赔、诉讼、处罚、罚款和责任(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合 同、侵权还是其他);
(b)生效日期是指客户在以下两个日期中较早的一个日期:
-
- (i) 签署协议;或 (ii) 根据协议提供验收。
(b) 机密信息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披露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是
-
- (i) 在披露时被披露者确定为机密;或 (ii) 具有应被接收者合理视为机密的性质、
但不包括以下信息
-
- (iii) 属于公共领域,披露者没有过错;(iv) 在披露时由接收者合法拥有;(v) 为获得任何第三方对本协议任何要求或任何行为的同意而披露;或 (vi) 法律、法院或法庭命令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
(d)后果损失是指发生或遭受的所有间接、特殊和/或后果性损失、损害、费用或任何性质的开支,包括任何经济损失或其他营业额损失、任何名誉或商誉损失、任何知识产权价值损失、任何法律费用和与之相关的任何性质的其他开支以及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
(e)客户系指建议书中列出的任何具名自然人或实体,或已在公司软件上注册客户账户并为公司供应和交付服务和货物的订单完成费用支付的自然人或实体;
(f)客户所在地系指建议书中列出的客户处所,或公司与客户可能商定的任何其他处所。
(g)违约日期系指付款到期日;
(h)违约利率是指年利率10.5%和适用的罚息利率中的较小者;
(i)开发的知识产权是指在本协议期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开发的任何知识产权;
(j)现有知识产权是指各方在生效日存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
- (i) 公司前任从业人员和雇员的知识产权;以及
- (ii) 其他第三方供应商、软件或其他;
(k) 费用是指建议书中规定的费用;
(l)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或一系列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关联公司的死亡或 TPD、火灾、闪电、爆炸、洪水、地震、暴风雨、飓风、自然灾害、大流行病、政府行为、暴乱、内乱、恶意破坏、武装冲突、恐怖主义行为、战争(宣战或未宣战)、封锁、革命、破坏、放射性污染、有毒或危险化学污染或任何其他灾难;
(m)货物是指建议书中规定的公司向客户所在地提供的任何货物;
(n) 《商品和服务税法》与《1999 年新税制(商品和服务税)法案》(澳大利亚联邦)中的内容相同;
(o)知识产权系指目前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的所有法定权利或其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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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任何发明、创新、专利、版权、机密信息和技术诀窍;以及 (ii) 1967 年 7 月《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 2 条所定义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编码、程序、设计、概要、材料、手册、记录、程序、系统、营销技 术、计划或规格;
(p)损失系指任何索赔、通知、要求、诉讼、程序、诉讼、调查、审计、判决、损害、损失、 费用、开支或责任,无论其如何产生,是否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或法规,是否涉及第三方 或其他方面、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价值缩减或缺陷(无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或之前是否知晓或主张),包括与任何索赔或诉讼的调查或抗辩有关的所有合理发生的法律和其他费用,无论是否导致任何责任,以及为解决索赔或诉讼而支付的所有金额;
(q)订单处理费是指客户为使用第三方支付网关和金融机构服务通过公司软件处理订单付款而应支付的费用,目前设定为订单总价的 1.1%(包括交付费(如适用))+ 每笔交易 0.30 澳元,但公司可能会根据公司网站和软件上提供的任何未来版本的条款与细则的规定不时进行变更;
(r)建议书系指第 1.1(a)条定义的建议书和本协议中被称为 "详情页 "的那一页;
(s)服务是指公司在建议书中提供的服务,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经认可和未经认可的急救教育和培训课程,如围产期急救、儿科急救、提供心肺复苏、提供急救、在教育和护理环境中提供紧急急救响应、家庭强健计划,或公司可能不时变更的课程。
(t)期限指建议书中规定的期限。如果建议书中没有明示期限,本协议将从生效日期起生效,直至公司向客户提供并交付服务和货物(如适用)之日;且
(u)TPD指至少三个月(或预计三个月)的完全和永久残疾(无论是身体残疾还是 精神残疾)。
12.2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a) 凡提及任何法律,均包括任何经修订、取代、重新制定或合并的附属立法;
(b) 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c) 一方当事人在决定某一事项时,应合理行事;
(d) 对 "人 "的提法包括
-
- (i) 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协会、当局、信托机构、国家或政府当局;以及
- (ii) 其执行人、管理人、替代人、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 凡提及某条款或附表,即指本协议的某条款或附表;
(f) 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解释;
(g) 凡提及任何协议或文件,均指经不时修订、更替、补充或替换的该协议或文 件(以及(如适用)其任何条款);
(h) 凡提及某事项是书面的,即包括该事项是以任何方式表现或再现的文字、数字或符 号;
(i) "美元 "或"$"指澳大利亚货币;
(j) 如果时间段从某一天(或事件)开始计算,则不包括该天(或事件发生之日);
(k) "包括"、"包括 "或类似表述不是限制性词语。
12.4 中性解释
不得仅以一方提出本协定或其相关部分为由对本协定的任何条款做出不利于该方的解释。